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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

0108
政府今將就《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草案》刊憲,預計於下月9日進行首讀。當中涉膠袋費的條文規定,若發現店舖免費提供膠袋,最高罰款可達20萬元,但條例並無寫明市民拒絕繳交膠袋費的

罰則。環境局形容市民不付膠袋費等同「購物不付款」,而按《盜竊罪條例》,「不付款而離去」最高可判監3年。

當中的「塑膠購物袋生產者責任計劃」條文規定,零售商需向消費者每個膠袋徵收5角的環保費,若條例獲得通過,當局預計可於2009年上半年實施。首階段將於約2000間同時售賣飲品或食品、藥物或急救用品及個人衛生或美容用品的零售店實施,主要為大型超市、個人護理店及便利店等。

摘自:Yahoo!新聞: 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071220/12/2lq5a.html




唉…雖然以上只是條例草案和嘩眾取巧的報導,不過我想藉此機會囉嗦一下。

據稱此法例是借鏡外國喔!( 雖然有立例規管的國家不多就是了)
小生到過那麼多地方,的確有些專賣低價貨品的商店沒有提供免費的膠袋,
但那只是為了讓顧客多掏錢購買膠袋 (以全世界連鎖特價超市 ALDI 為例,3便士@) ,出發點為開源節流的生意手段啦。

不過呢,據稱愛爾蘭這個破地方倒是於2002年3月開始每個膠袋徵收15cent (Euro),並取得空前的大成功,據稱令膠袋使用率急降95%!但是,對於人文相差幾千倍的香港人又用不用得著呢?
( 來源: http://www.environ.ie/en/Environment/Waste/PlasticBags/News/MainBody,3199,en.htm )

試問至抵精明眼的香港人有沒有可能會接受要一個膠袋要多花 $0.50 ??

說到這裡,有沒有人覺得我是不注意環保的那種人?XDD
非也非也,我只是認為這條例實在是太反智了而已…

香港人,一般都會將 "百佳袋"、"惠康袋" 當作垃圾袋使用;就算你家裡不是,你去垃圾房瞧瞧就知道了。基本上,除非該膠袋破掉了或者髒到不行,不然的話是不會把膠袋丟掉的啦。

可是對於運用購物膠袋這一點,外國反而難做到。以我所知,不少歐美國家用膠袋一般都是用完即棄,而近年才有數間超市分店提供膠袋回收筒…而大部份家庭是購買大垃圾袋,然後把貯積在垃圾袋數日的廢料一次過丟到垃圾站;有別於香港人當膠袋做垃圾袋和每日都清空垃圾桶的好習慣。

「如果沒有膠袋,那些又濕又腥的魚骨菜渣要往哪放??」

如此類推,在超市或超商得到的膠袋,對於香港人來說不一定是沒用的垃圾,而是具備一級實用價值的好物!!

但說到底,香港濫用膠袋情況的確嚴重,

應盡量使用環保購物袋,並盡量少用膠袋才是王道!

p.s.1 最近兩年,百佳袋愈來愈薄,往往令想盡量塞滿一個膠袋的我,結果要多拿一個膠袋去防止"迫爆"囉…

p.s.2 環保要從教育開始嘛…你看人家日本多厲害,分開可燃與不可燃垃圾,又分開大型垃圾和可回收垃圾…等等

p.s.3 延伸閱讀: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(PDF file) ↙
http://www.legco.gov.hk/yr07-08/chinese/bills/brief/b18_brf.pdf

p.s.4 延伸閱讀:維基膠袋網
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Plastic_shopping_ba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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